【剥米+thramsay无差】北境人在北京(现代AU小短篇一发完)

前提:

⭕️冷了,一时兴起回来考古,胡乱写的OOC小暖(其实也不怎么暖)文,写了完全是为了娱乐自己😊

大概就是讲,渣男剥知道米兰达怀孕了以后逃到北京来找外教鱿鱼……

因为最近被鱼旦拉到了国产圈,所以画风有变,有白白白白白化剥皮,慎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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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姆斯•波顿飞到北京来干嘛呀?

  反正不是来搞破坏的。

  他倒是想。

  可是这个国家遍地都是监控,北京又是这个国家的首都,他没这个胆。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席恩•葛雷乔伊在琼恩•雪诺警官的帮助下终于和他分手以后会选择逃到这里。

  虽然席恩一分手把他拉黑了,但是他还是想方设法的得到了席恩的消息——席恩来了北京,会说中文了,北京的一所小学里当外教,孩子们都很喜欢他,他今年还当了班主任。

  其实中国孩子很可怜,从小就一直在上培训班,拉姆斯觉得他们都是无聊的人,可是席恩也很无聊,无聊的人喜欢无聊的人,很正常,所以他一点都不在意。

  但是,当拉姆斯看到席恩在推特上发出来的那些中国孩子用歪歪扭扭的英文字母拼凑出来的教师节贺卡,他们一个班一起快快乐乐过圣诞的照片,席恩批改作业时发现的那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中式英语”的错误的时候——拉姆斯每次都觉得很不舒服,心里难受极了。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们的班主任以前是我的一条狗。

  拉姆斯这么想,然后恨不得拿着小皮鞭找到那所小学去,在全校面前抽死那个混蛋“臭佬”,让他叫他主人。

  这样,分手三年之后,拉姆斯买了张机票,打算去北京。

  可拉姆斯自己知道这是假的。

  他在骗自己。

  他是不会去小学用皮鞭抽席恩的,他不是傻子,他知道其实小学生最不好对付,他也知道中国人多力量大,他有自知之明的。

  再说,三年了,感情会淡的。

  但是拉姆斯•波顿飞来北京到底是要干嘛呀?

  其实来找席恩只是个幌子,真实的原因是,他都不敢说——

  真实的原因是,米兰达,他的女朋友,怀孕了,他的。

  当米兰达一脸傻笑着告诉他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整个人都褪色了。

  天哪!上帝啊!宇宙大爆炸!这不可能!

  他吓坏了,脑子烧掉了,甚至都还没有给米兰达一巴掌,也没有给她留一句话,就买了那张机票,然后,逃走了,逃到北京,他走出了机场。

  烦!

  拉姆斯不敢想。

  他当时怎么就这么傻,没有直接告诉米兰达去把孩子打掉。其实他一听到这个消息,脑子里就这个念头就在他的脑子里闪现了,但是就是一闪而过……

  烦!

  拉姆斯打了的,一路指手画脚的终于来到了宾馆,入住了,他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发了好久的呆。

  那么,去找席恩?

  神经病,找他干嘛呀——席恩现在是一群全世界最会考试的学生的班主任了,而他,他是什么。

  卢斯•波顿被他留在了北境,他把这英国北部叫做北境,他只有这么想来给他一点心理安慰——卢斯•波顿从来没有正眼瞧他这个私生子一眼,甚至是在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多米尼克死掉以后,就像是他的亲生母亲那样。

  其实如果他愿意低头去和卢斯缓和关系的话,他可以在他的企业里找到一份稳定而且收入还不错的工作,可是他就是喜欢赌气——或者说,他就是喜欢自毁。

  酗酒,泡吧,打群架,偷卖不该卖的东西,生活随便,白天睡觉,晚上蝇营狗苟,即使有男女朋友也会去找各种各样的人玩s/m,他一直活在社会的灰色地带里。他现在完全靠打零工过日子,以前还会带着几个人去收保护费混日子,可是后来因为攸伦那老流氓的打击,他不能再这么做。

  以前的席恩和他很配,一个是波顿家的叛逆私生子,一个是史塔克家的叛逆养子……可是现在……

  他的狗竟然翻身了!

  他还站在原地。

  可是来了北京却不去看席恩,他总觉得说不过去。

  越想越烦!

  他选择把这一切暂时放下,现在北京城里逛一逛。

  其实北京真的很好看,要古典有古典,要现代有现代,地方又大气,人民又友好,而且生活很方便,拉姆斯发现北京人好多都不带钱,都直接用手机就可以付钱了,很神奇。

  但是有一点很烦,就是——

  中国到处都是中国人。

  废话!

  就像英国到处都是英国人,非洲到处都是非洲人,精神病院里到处都是精神病人一样,中国当然到处都是中国人。

  拉姆斯知道,但是他还是忍不住说了好几次这句话。

  哪里都是人,他在长城被挤成了人饼,然后又在故宫被挤成了人干,到全聚德去吃了半只烤鸭回了血,然后在天台再一次被挤扁。

  想想中国人还是很可怕的。

  “中国人怎么这么多人啊?席恩怎么会喜欢到这种地方来混日子啊?”

  拉姆斯站着天安门前看着毛爷爷发问。

  毛爷爷红光满面,看着光明的方向表示自己并不想理他。

  “席恩是不是有毛病啊?”

  毛爷爷仿佛给了他一个眼神让他自己体会。

  后面一天上午拉姆斯去了颐和园,一去真是气死人——他最期待的所谓智慧海竟然不是海,是一座佛寺,明明不是海为什么叫“智慧海”,拉姆斯不能理解。下午他去听了场京剧,很没礼貌的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感觉有点丢脸。晚上又去逛夜市,他看到了一家人,也是像他一样的西方人,一男一女一个小孩。

  烦!

  那个时候,拉姆斯•波顿觉得自己无论如何还是得去看一看席恩•葛雷乔伊的,把留在英国的一切忘光,毕竟他过去还是他的“主人”的。

  说干就干!

  第二天起来拉姆斯就去了席恩在的小学,他一夜没睡,想好了自己要和他说什么,用什么样的威胁手段,怎么躲开中国人,后面怎么使手段到席恩的家里去,然后情感操控——他边走边想,把昨天的计划又想了一遍,他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

  席恩•葛雷乔伊!

  那头金发看过一眼就不会忘,确实是席恩•葛雷乔伊。

  他到的时候正好是中午休息,他透过栏杆,看到席恩正和一个中国女人手腕着手,绕着操场一圈一圈的走着。那中国女人高高的,有着黑色的长发,气质很好。

  他从来没有见过席恩那么开心,又那么自信,阳光照射在席恩身上,让他整个人都荣光焕发。席恩和那个女人滔滔不绝的讲着话,时不时一起小声笑。有几个小学生看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又立刻松开手走远装正经,可孩子们一回头,手又牵起来了。

  这就是席恩?

  席恩变了,他真的变了,三年的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

  拉姆斯感觉,席恩已经变成了一个中国人,只不过头发是金色,眼睛是蓝色一样,就像是那些在英国的华裔越来越像英国人一样,文化会感染一个人,塑造一个人。

  不用说,他们之间,已经有一堵厚厚的墙了。

  拉姆斯没有说上一句话,就离开了,他知道一切都已经不可能了,除非席恩再回到英国。

  席恩变了,米兰达变了,卢斯变了,琼恩变了,珊莎变了,罗柏变了,所有人都变了,连乔佛里都变了,就只有他——站在原地,没有变,仍然是个巨婴。

  糟糕透顶了!

  可他还能怎么办呢?

  再回去过从前的生活听起来很诱人,但是总感觉现在和过去有些不一样。

  其实还是有其他的路子。

  他可以去创业啊,他在北京看到了很多故乡没有的,这都是商机。

  但创业哪有这么简单啊。

  他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迷茫。

  他逃避了,但是属于他的责任永远也不会因为他的逃避而减少。

  拉姆斯想着想着,心里乱极了,一时什么都想不出来,就买了一根糖葫芦,然后去了北海公园。他在永安桥上站了一下午胡思乱想——想象自己是中国皇帝,又想象自己是英国公爵,又想象自己是个在华尔街呼风唤雨的企业家,想象自己是魔鬼,可想来想去,最后发现自己谁都不是,自己是自己,那个混着日子的,平庸的自己。

  那个躲到北京来逃避现实的自己。

  那我又算什么呢?

  现实让拉姆斯很丧气。

  他是个混蛋小变态,在他生活的地方臭名昭著,席恩、琼恩、珊莎、哈拉德,甚至连攸伦都已经和他分道扬镳了,也就米兰达还愿意跟着他——

  米兰达是个胆大的好女孩,也像他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傻子,是她自己自甘堕落跟着他的,然后有了孩子。

  可这是米兰达的错吗?

  这是宝宝的错吗?

  拉姆斯感觉身上靠近左胸的某个器官猛地收缩了一下。

  哦,对哦,我已经当爸爸了。

  拉姆斯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

  米兰达还在英国等着他,宝宝也在等着他。

  米兰达这会儿肯定眼睛都哭红了,这对孩子不好,这对她也不好。

  米兰达喜欢孩子,米兰达也爱他,他了解她,她一定不会把孩子打掉的。

  米兰达会好好养他的孩子,她会是个好母亲。

  孩子怎么能没有父亲呢?或者有比没有更糟糕?像他自己一样?

  拉姆斯难受极了。

  不,不对,我得回去,我不属于这里。

   属于他的永远属于他,不属于他的这辈子也和他没关系,该享受的应该尽情享受,可是该承担的责任还是得要承担。

  他们会接纳他吗?他们一定会的。

  拉姆斯回到了宾馆,把衣服塞进行李箱。

  决定了。

  就这么决定了,他得飞回去找他们。

  总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再当私生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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